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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薦華中科技大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作者:admin 時間:2016-06-22 點擊量:

關于推薦華中科技大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委員候選人的通知

全校各單位:

為做好我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監控等相關工作,根據《華中科技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條例(試行)》(校發[2014]32号)和《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校研[2014]2号),學校按學科大類設理學、工學i、工學ii、人文社會科學(含管理學)、醫學等五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現将委員候選人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組成

理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由數學與統計學院、物理學院、化學與化工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等單位的專家組成;

工學i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由機械科學與工程學院、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船舶與海洋工程學院、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水電與數字化工程學院等單位的專家組成;

工學ii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由電子信息與通信學院、光學與電子電信學院、自動化學院、武漢光電國家實驗室、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軟件學院、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的專家組成;

人文社會科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由管理學院、經濟學院、人文學院、法學院、社會學系、公共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外國語學院、教育科學研究院、新聞與信息傳播學院、體育部等單位的專家組成;

醫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由88858cc永利官网、公共衛生學院、藥學院、法醫學系、醫藥衛生管理學院、護理學系、計劃生育研究所、附屬協和醫院、附屬同濟醫院、附屬梨園醫院等單位的專家組成。

二、推薦候選人的工作要求

1.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各院(系)學位審議委員會主席或副主席為其所屬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當然委員。

2.考慮到分委員會委員人數限制,各院系推薦人數遵循以下原則:(1)當然委員為2人的院(系)不再推薦人選;(2)其他院(系)一般隻推薦1名候選人。

3.推薦的候選人應具有教授級技術職稱并具有指導研究生的豐富經驗,能堅持原則、顧全大局,為人正派、辦事公正。

4.請于11月25日以前将推薦表返回至校學位辦公室。

(聯系人: 楊一舟聯系電話:87543994)

附件:華中科技大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薦表

華中科技大學學位辦公室

2014年11月10日

學院地址: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航空路13号

                  同濟醫學院88858cc永利官网2号樓1426室

郵編:430030 | 電話/傳真:027-83692608
院長信箱:jcyb@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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